受涞水县公安局委托,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30名,现将相关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涞水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从事特巡警巡逻和留置看护工作)。
二、招聘原则
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男性,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1997年4月14日至2007年4月14日之间出生)。
(三)一般为保定市户籍(含各县、市、区)。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单侧矫正视力在4.8以上。
(五)报名者一般应具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及以上。
(六)形象良好,体形端正。男性报名者净身高一般为170cm以上,报名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七)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八)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党籍、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11、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数量
男性30名。
五、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现有辅警待遇标准执行。
六、报名及聘用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0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涞水县德成路219号浩星商务楼六楼(602)
3、咨询电话:13613226558 13613320339
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验证代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认证材料》)、退伍证及特技、特长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6张(照片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考试。考试内容共设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部分。
(1)体能测试项目: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俯卧撑
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体能测试,在参加体能测试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或测试中受伤由考生本人承担。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和有关法律知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范围: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我展示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汇总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报考岗位分别进行排名,并按照岗位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招录人员。
5、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及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结合应聘人员报考条件、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及政审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及补录。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公示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等额递补。
7、签订合同
(1)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上岗后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定岗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2)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位培训,经岗位培训合格后上岗。
保定铭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
原文标题:保定铭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关于为涞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iyunlaishui.hebyun.com.cn/pages/2025/04/14/112e2cb7b19142909b0fb0a1e80049ef.html?vTime=29079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