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唐山军队文职备考:国民收入核算理论(经济学)
一、国民收入的概念
(1)关键名词解释
国民生产总值:指某国国民所拥有的全部生产要素所生产的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
国民生产净值:即国民生产总值减去折旧之后的差额
国民收入:指按生产要素报酬计算的国民收入,相当于一国生产要素在一定时期内提供生产性服务所得报酬即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的总和。
个人收入:即从国民收入中扣除公司未分配利润、公司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然后再加上政府给个人的转移支付之后的收入。
个人可支配收入:即指税后的个人收入。对这种收入人们拥有充分的支配权,人们可据以决定消费和储蓄的水平。
(2)国内生产总值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关系
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本国居民来自国外的财产和劳务收入-支付给外国居民的财产和劳务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国外净要素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国外净要素收入。
二、国民收入核算方法
(一)支出法核算GDP
支出法是在流通环节,通过加总各部门在最终产品上的总支出来得到GDP的数值。其基本公式为:GDP=C+I+G+X-M。其中:C为家庭部门的消费支出,I为企业部门的投资支出,G为政府部门的政府购买支出,X、M分别代表出口和进口,X-M就是国外部门的净支出。
(二)收入法核算GDP
收入法是从分配的环节核算GDP的,其基本公式为:GDP=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其中前四项为要素收入,后两项则不是要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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