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特警大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属于行政编制(公务员)。“巡逻特警”一般是由市一级的公安特警大队抽调部分人员参与到普通的城市巡逻任务中。也有由原先的巡警大队按照任务的扩展而升级为特巡大队的。
巡特警其工作职责是:负责城区全天候24小时的巡逻工作;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承担城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的动态管理,治安控制、预防和震慑犯罪,参与查处重大治安事件;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巡特警的招聘要求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类或者其他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