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一:知识的分类
划分依据 | 类型 | 主要内容 |
现代认知心理学将广义的知识分为 | 陈述性知识 | 陈述性知识是个人能用言语进行直接陈述的知识 表征方式:命题、命题网络和图式 |
程序性知识 | 即操作性知识,经过学习后自动化了的关于行为步骤的知识 表征方式:产生式、产生式系统 | |
知识能否清晰地表述和有效的转移 | 显性知识 | 可以用书面文字、图表或数字符号表述的知识 |
隐性知识 | 又叫缄默知识,尚未被言语或其他形式表述的知识 |
知识点二:知识学习的类型
划分依据 | 类型 | 主要内容 | |
知识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复杂程度 | 符号学习 (表征学习) | 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 | |
概念学习 | 掌握一类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属性和关键特征 | ||
命题学习 | 学习表示若干概念之间关系的判断 | ||
新知识与原认知结构的关系 | 下位学习 (类属学习) | 派生 类属 | 新观念是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特例或例证,新知识只是旧知识的派生物 |
相关 类属 | 新知识扩展、修饰或限定学生已有的旧知识,并使其精确化 | ||
上位学习 (总括学习) | 掌握一个比认知结构中原有概念的概括和包容程度更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产生 | ||
并列结合学习 | 新命题与认知结构中特有的命题既非下位关系又非上位关系,而是一种并列的关系时产生 |
知识点三:知识直观
直观类型 | 实物直观 | 直接感知要学习的实际事物 |
模象直观 | 对事物的模象直接感知 | |
言语直观 | 在形象化的语言作用下,对语言的物质形式(语音、字形)的感知及对语义的理解 |
知识点四:知识概括
类型 | 感性概括 | 即直觉概括,它是在直观的基础上自发进行的一种低级的概括形式 |
理性概括 | 在前人的指导下,通过对感性知识经验进行自觉的加工改造,来揭示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与联系的过程 | |
如何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 | (1)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 (2)提供丰富多彩的变式,并能正确运用变式 所谓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 (3)科学地进行比较 (4)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 |